深圳是一个年轻的城市,但由于慢性病危险因素广泛存在、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等诸多问题,可以预期,未来慢性病的发病率将处于持续上升态势,防控形势也将和其他城市一样愈发严峻。
流动人口增加,慢病防控形势严峻
深圳市居民死因前三位均是慢性病,其中心脑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死亡人数占总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60%。
虽然深圳市居民平均年龄仅为30 多岁,但某些慢性病的患病率或危险因素却远超全国水平,如高胆固醇血症患病率是全国水平的近4 倍(18.9% vs 5.6%)。同时,慢性病危险因素广泛存在,甚至于流行水平远高于全国水平。
统计数据显示:2015 年,18 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为15.2%,其中男性吸烟率高达36.5%,室内工作场所暴露于二手烟的比例达40%;有害饮酒率为6.8%;成人经常锻炼率仅为20.7%;油脂和盐的摄入量接近推荐量的2 倍;脂肪供能比远超全国平均水平和推荐量(39.2%VS32.9% VS30.0%)。
人口流动性大决定了深圳市慢性病防控需要投入更多人力和物力。在全市1 138 万常住人口中,户籍人口不到400 万,存在大量的流动人口,而目前全市的资源配置是按常住人口数进行调配的,因此,慢性病防控网络面对的实际服务人口数远大于其服务的配置水平。
应对:全方位打造三级网络平台,实现“防- 治- 管”相结合
1.1996~2016 年不断出台防病政策
自20 世纪90 年代起,市卫生行政部门即把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每年的卫生工作考评,成立了由原卫生局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市慢性病防治中心设立“四病”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部署和指导;由全市心脑血管病、糖尿病、肿瘤、口腔疾病、营养学等领域专家组成指导委员会,指导全市的慢病防治工作,如制订方案、培训人员、技术指导等;各区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和组织保障。
1996 年,原深圳市卫生局制定了《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方案》,1997 年开展了全市第一次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随后出台《深圳市试点社区慢病综合防治暂行规定》,从组织分工、管理程序及要求等方面规范了社区慢性病管理工作。1999 年,原深圳市卫生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下发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财政经费补贴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规范了社区健康服务机构的设置。
2001 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药品管理的通知》,社康中心实施药品“零加成”和诊疗费、药费刷卡打七折等制度。2002 年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发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统一规划、加强社康中心建设。
2013 年,深圳市卫生计生委等12 个部门联合出台了《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与控制规划(2013—2015 年)》,为慢性病防控工作部门合作提供了政策保障;2014 年,深圳市人民政府下发《深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健康管理水平;2016 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建设卫生强市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推动健康深圳、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加强重大疾病防治能力的意见;同年,还出台了以高血压、糖尿病管理为抓手,开展分级诊疗工作的一系列文件。
2.数千万常规防治经费支持
市、区政府及卫生局对全市慢性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每年市财政配有数千万常规防治经费,同时另行给予各专项经费,用于基线调查、慢性病管理、人才培训、疾病监测、适宜技术推广和应用、设备添置、慢性病宣传、健康咨询活动及科研等,为慢性病防治工作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创新“预防控制-规范治疗- 全程管理”的慢性病防治模式
构建“以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为龙头、以区慢性病防治院为骨干、以社康中心为网底”的慢性病防治三级网络体系,创新“预防控制-规范治疗- 全程管理”有机结合的慢性病防治模式,实现了公共卫生与临床医疗无缝连接。
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了《深圳市各级慢性病防治机构建设标准》和《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整体评估标准(慢性病防治机构)》,推进《慢性病防治工作规范》的实施。建立了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它是集预防、控制、诊疗、监测、检测、督导、科研和教学于一体的公共卫生机构,也是深圳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承担着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慢性病综合防治工作。市、区慢性病防治机构不断探索、进步、发展、壮大,慢性病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和精细化管理,逐渐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专业支持、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之路。
(未完待续,敬请明天关注)
来源《中国慢性病防治最佳特色案例》
感谢 深圳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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