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与目标
指南详实阐述了糖尿病的治疗,规范了基层糖尿病管理人员须遵循的治疗原则、治疗目标、生活方式干预、药物治疗等。
治疗原则
综合管理
糖尿病的治疗应遵循综合管理的原则,包括控制高血糖、高血压、血脂异常、超重肥胖、高凝状态等心血管多重危险因素,在生活方式干预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药物治疗,以提高糖尿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和延长预期寿命。
个体化
根据患者的年龄、病程、预期寿命、并发症或合并症病情严重程度等确定个体化的控制目标。
治疗目标
综合治疗
2型糖尿病的综合治疗包括降血糖、降血压、调节血脂、抗血小板、控制体重和改善生活方式等。
避免高血糖症状与急性并发症
对健康状态差的糖尿病患者,可以酌情放宽控制目标,但应避免高血糖引发的症状及可能出现的急性并发症。
生活方式干预
对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应立即启动并坚持生活方式干预,告知各类生活方式干预的内容和目标。
药物治疗
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
生活方式干预是2型糖尿病的基础治疗措施,应贯穿于糖尿病治疗的始终。对初诊血糖控制较好的糖尿病患者,医生可根据病情及患者意愿采取单纯生活方式干预。如果单纯生活方式干预不能使血糖控制达标,再开始药物治疗。
药物治疗的注意事项
1.在药物治疗前应根据药品说明书进行禁忌证审查。
2.不同类型的药物可2种或3种联用。同一类药物应避免同时使用。
3.在使用降糖药物时,应开展低血糖警示教育,特别是对使用胰岛素促泌剂及胰岛素的患者。
4.降糖药物应用中应进行血糖监测,尤其是接受胰岛素治疗的患者。
5.药物选择时应考虑患者经济能力。
降糖药物的选择
基层医疗机构应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并指导患者使用药物。具体药物治疗方案参照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发布的“中国2 型糖尿病防治指南(2017年版)”。
具体药物禁忌证以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是2型糖尿病患者的基础用药。
如无禁忌证且能耐受药物者,二甲双胍应贯穿药物治疗的全程。
药理作用:减少肝脏葡萄糖的输出,改善外周胰岛素抵抗。
主要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
禁忌证:双胍类药物禁用于肾功能不全[血肌酐水平男性>132.6 μmol/L(1.5 mg/dl),女性>123.8 μmol/L(1.4 mg/dl)
或估算的肾小球滤过率(estimated glomerular filtration rate,
eGFR)<45 ml·min-1·1.73 m-2]、肝功能不全、严重感染、缺氧、接受大手术、酗酒者等。造影检查如使用碘化对比剂时,应暂时停用二甲双胍。
胰岛素促泌剂
胰岛素促泌剂包括磺脲类和格列奈类药物。
药理作用:促进胰岛β细胞分泌胰岛素,增加体内胰岛素水平。
主要不良反应:低血糖和体重增加。
禁忌证:已明确诊断的1型糖尿病患者、2型糖尿病伴酮症酸中毒、感染、外伤、重大手术等应激情况,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对该类药物过敏或有严重不良反应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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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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