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诊断标准
(1)具有典型糖尿病症状(烦渴多饮、多尿、多食、不明原因的体重下降)且随机静脉血浆葡萄糖≥11.1 mmol/L或
(2)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7.0 mmol/L或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2 h血浆葡萄糖≥11.1 mmol/L
注:① 空腹状态指至少8 h没有进食热量;随机血糖指不考虑上次用餐时间,一天中任意时间的血糖,不能用来诊断空腹血糖异常或糖耐量异常。
② 无典型糖尿病症状,需改日复查空腹静脉血浆葡萄糖或葡萄糖负荷后2 h血浆葡萄糖以确认。
③ 急性感染、创伤或其他应激情况下可出现暂时性血糖增高,若没有明确的高血糖病史,须在应激消除后复查,重新评定糖代谢状态。
分 型
我国目前采用WHO(1999年)糖尿病病因学分型体系,共分为4类,即1型糖尿病、2型糖尿病、特殊类型糖尿病和妊娠期糖尿病,其中2型糖尿病是临床最常见类型,2型糖尿病与1型糖尿病的鉴别要点见表2。
本指南管理对象为年龄≥18岁的2型糖尿病患者,对初次发现血糖异常,临床分型不明确者应及时转诊。
血糖测量
(一)测量方式
血糖测量方式主要包括静脉血浆血糖测定、毛细血管血糖测定、HbA1c测定及尿糖测定。
(二)测量仪器及方法
便携式血糖仪应符合国家标准(GB/T19634-2005),并应定期校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实验室间质量评价。
测定静脉血浆葡萄糖时应尽可能及时分离血浆和送检,以减少葡萄糖酵解对测定值的影响。葡萄糖检测方法参照卫生行业标准(WS/T 350-2011)。HbA1c 分析仪及检测方法应符合卫生行业标准(WS/T 461-2015)。
(三)毛细血管血糖检测规范流程
1.测试前的准备:
(1)检查试纸条和质控品贮存是否恰当。
(2)检查试纸条的有效期及调码(如需要)是否符合。
(3)清洁血糖仪并妥善保管。
(4)检查质控品有效期。
2.毛细血管血糖检测:
(1)用75%乙醇擦拭采血部位,待干后进行皮肤穿刺。
(2)采血部位通常采用指尖、足跟两侧等末梢毛细血管全血,水肿或感染的部位不宜采用。在紧急时可在耳垂处采血。
(3)皮肤穿刺后,弃去第一滴血液,将第二滴血液置于试纸上指定区域。
(4)严格按照仪器制造商提供的操作说明书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测。
(5)测定结果的记录包括被测试者姓名、测定日期、时间、结果、单位、检测者签名等。
(6)使用后的针头应置专用医疗废物锐器盒内,按医疗废物处理。
筛查
对发现的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见附件2)进行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并接受医务人员的健康指导。
空腹血糖筛查是简便易行的糖尿病筛查方法,宜作为常规的筛查方法,但有漏诊的可能性。条件允许行OGTT测空腹血糖和糖负荷后2 h血糖。
评估
目的是评估糖尿病病情及并发症发生风险,是确定糖尿病治疗策略的基础。初诊时及以后每年建议评估一次。
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及辅助检查等。
(一)病史
要详细询问糖尿病、并发症和伴随疾病的临床症状;了解既往治疗方案和血糖控制情况;了解既往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血脂异常等合并症情况;了解糖尿病家族史情况;了解生活方式,包括吸烟、饮酒、运动、饮食情况等。
(二)体格检查
身高、体重、计算体重指数(body mass index, BMI)、腰围、血压、足背动脉搏动和视力等。
(三)辅助检查
空腹血糖、餐后2 h血糖、甘油三酯(triglyceride, TG)、总胆固醇(total cholesterol, TC)、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ow-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LDL-C)、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igh-density lipoprotein cholesterol, HDL-C)、肝肾功能、尿常规、心电图和神经病变相关检查等。
如有条件者推荐做HbA1c、尿白蛋白/肌酐比值(urinary albumin-to-creatinine ratio, UACR)、眼底检查等。
本文来源:《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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