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 起
2018年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与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办公室制订了《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于糖尿病管理构工作中所需的人员构成与设备。明确了工作范畴与工作任务,明确了相关医务必须具备的医学知识。
一、《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适用声明
本指南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工作者。
本指南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管理对象
年龄≥18岁的2型糖尿病患者。
《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解释权
中华医学会糖尿病学分会和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办公室对本指南的管理及诊疗部分具有解释权。
修订期限
2018年12月第1版发布,常规每3年修订一次。
二、指南制定说明
1.制定目的
我国约有1.14亿糖尿病患者,约占全球糖尿病患者的27%,已成为世界上糖尿病患者最多的国家。
近年来我国成人糖尿病患病率显著上升,已达到10.4%,且发病日趋年轻化,农村人群患病率增长快速。
糖尿病可以导致视网膜、肾脏、神经系统和心脑血管系统的损伤,是我国导致失明、肾衰竭、心脑血管意外和截肢的主要病因,疾病负担沉重。
然而,糖尿病可防可控,糖尿病的早期发现和综合管理可以预防和控制糖尿病并发症,降低糖尿病的致残率和早死率。
糖尿病是国家实施综合防治管理策略的主要慢性病。
2009年起,糖尿病基层防治管理工作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全国推广实施;2015年起,糖尿病作为国家分级诊疗首批试点疾病,依托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动糖尿病患者的基层首诊、基本诊疗和防治管理。
然而,我国糖尿病的防治管理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2013年中国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监测报告显示,全国糖尿病知晓率、治疗率和控制率分别为38.6%、35.6%和33.0%,防治任务艰巨,基层糖尿病防治能力和全国糖尿病基层防治的同质化水平亟待提高。
为了指导基层医务人员为居民提供综合性的糖尿病防治管理服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华医学会成立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办公室,特组织糖尿病相关领域及基层医疗卫生专家共同制定本指南。
2.制定原则
本指南根据国家发布的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参考临床指南,并根据我国基层糖尿病防治的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诊疗方案有循征医学依据,有助于逐步实现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工作的同质化与规范化。
3.制定范畴
本指南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管理人群包括辖区内18岁及以上的2型糖尿病患者。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管理基本要求、健康管理流程、诊断、治疗、急性并发症的识别与处理、慢性并发症检查、转诊及长期随访管理。
本指南将辅以《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手册》对指南涉及的推荐内容进行详细说明,提供推荐依据,扩展相关临床知识。
4.组建糖尿病管理人员构成
家庭医生、护士、公共卫生人员等组成的服务团队,与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专科医师分工协作,为居民提供糖尿病管理的整合性服务。
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配备药师、健康管理师、体育运动指导员、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
团队中的医生应为经国家统一培训合格的医务人员。
4.配置基本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1) 必备设备:便携式血糖仪、血生化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测量腰围的软尺、128 Hz音叉、10 g尼龙单丝、叩诊锤、视力表。
(2) 其他应配备设备:血常规分析仪、心电图机。
有条件的机构可配备糖化血红蛋白(glycosylated hemoglobin A1c, HbA1c)检测仪、眼底镜、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鼓励配备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实时上传的检测设备等。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应至少配备便携式血糖仪、
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及测量腰围的软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