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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城市开启DRG医保支付新模式
201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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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公布了山东青岛、甘肃庆阳、广东佛山等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30个城市开启DRG医保支付新模式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健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公布了山东青岛、甘肃庆阳、广东佛山等30个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

  DRG模式,即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前期通过参考患者的年龄、疾病诊断等多个因素,将疾病分入若干诊断组;然后,医院与医保机构通过谈判,合理确定各疾病诊断组的付费标准,之后,保险机构按此协定的标准向医院支付费用。

  DRG模式主要应用于短期住院医疗服务绩效评价及医保付费管理,目前在德国、法国等国家被广泛应用。

  通知要求,各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步走的思路,确保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确保2020年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

  DRG模式会借用大数据系统,逐步建立检查、用药、治疗等相关付费方案标准。例如糖尿病二型的治疗方案,就会借鉴之前该类病例的相关付费、医耗、用药和住院时长等数据,选择最佳方案。这样的标准建立之后,医师的治疗方案就是选择题,在同类疾病的治疗方案里做出最适合患者的方案。这在一定程度上能杜绝医疗腐败,提高医保使用效率。

  我国长期以来采用的是按项目收(付)费,直接导致医疗费用增长过快。而此次在医保控费的大环境下,以探索建立DRG付费体系为突破口,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以此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向纵深推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提升医保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服务水平,从而使有限的社保资源能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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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卫健委:上海带量采购经验将向全国推广

  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巡视员朱洪彪表示,去年总结公立医院改革成绩的时候,专门把上海实行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作为经验向全国推广。

  据悉,上海市对未实施医保带量采购的品种探索实行药品集团采购,首批5家三级医院和6个区组成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联盟,通过发挥“团购”优势、提高采购集中度、优化供应链等措施,降低药品价格和采购成本,采购的42种药品平均降价60%,取得了非常明显的成效。

  上海经验在于发挥了带量采购、集团采购的优势,形成了一定的采购规模,可以大幅降低采购价格,挤出药品价格的虚高水分。另外,他们采购的这些药品,基本上都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在质量上都是有保证的。希望各地能够学习借鉴上海的经验,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继续落实“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改革思路,使改革能够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2018年48个新药上市,4个药品停产

  国家药监局官网发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8年,批准48个新药上市,上线运行上市药品目录集系统,收录424个药品品规;停止了4个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修订了33个品种的药品说明书。

  在监督方面,2018年全年发布国家药品抽检通告26个,对518批次不合格药品及相关企业和单位予以公示。2018年,根据分析评价结果,全年共发布12期药物警戒快讯,涉及国外药品安全信息59条;发布3期药品撤市公告,停止了4个药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修订了33个品种的药品说明书。

  在组织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跟踪和飞行检查方面,针对检查发现不符合GMP的企业,对外发布跟踪检查通报22份、发布飞行检查通报4份、通告8份,对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信息公开。制定实施药品经营企业年度检查计划,对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16家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

  网络平台不得销售处方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修正草案改为修订草案,意味着药品管理法将迎来更大范围、更为全面的修改。其中修订草案明确指出,加强规范网络销售药品行为,明确不得通过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直接销售处方药。

  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提出,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此外,草案还增加规定,国家对药品价格进行监测,必要时开展成本价格调查,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价格秩序。同时,草案还加大了处罚力度,对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提高罚款额度。落实处罚到人,对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增加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

  我国稳步迈向消除疟疾目标

  经过70年努力,我国消除疟疾成效显著,2017年首次实现本地感染病例全国零报告,2018年继续保持无本土原发病例,如今正在向实现2020年消除疟疾目标迈进。

  我国围绕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把疟疾监测转化为一项核心干预措施”的倡议,制定了“线索追踪、清点拔源”的工作策略,总结了“1-3-7”工作模式,建立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疟疾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了国家和省级参比实验室的诊断与质量控制能力,完善了疟疾媒介监测和疟原虫抗药性监测体系,建设了边境地区消除疟疾的“3+1防线”。

  当前,我国面临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的巨大挑战。近年来,全国每年约有3000例输入性疟疾病例,2018年还发生了4例输入继发感染病例。据统计,2018年我国出境人数达到1.6亿人次,相当一部分人前往疟疾流行国家和地区。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彻底免除输入再传播的风险,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各国共同努力,在全球根除疟疾。

  江苏省曾经是我国疟疾流行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曾两次出现大范围疟疾暴发流行,发病高峰期的年发病人数曾超过1000万人。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疟疾发病率逐年下降,到2009年全省疟疾发病率降至万分之0.026,并于2019年3月通过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的消除疟疾评估,如期实现了消除疟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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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病界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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