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毫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的新通知,提高了医保住院基金支付比例,对普通门诊单次额度和大病保险住院天数进行了更加科学的调整。从2014年起,毫州市直和三县范围内参保城镇居民待遇水平将再次得到提升。
城镇居民慢性病补助实行定点消费。
年度内每个居民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且慢性病补助需在定点的医疗机构使用,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与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