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慢病风险防控服务体系,通过实地评估验收 下一篇: 湖南全面推行湖南电子健康卡 实现居民看病...
分享到:
当前位置 : 科技 > 信息化
新疆推行慢性病“长处方” 一次可开2个月药量
2019-08-29
来源:新华网
10950
2
新疆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长处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门诊就诊时可视病情,在安全、合理、有效前提下,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可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并注明理由。

  

  针对慢性病患者反映“开药难”问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已联合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出台相关制度,将慢性病开药周期延长至2个月。

  新疆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自治区各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长处方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长期服药的慢性病患者,门诊就诊时可视病情,在安全、合理、有效前提下,适当延长门诊处方用量,可开具2个月的处方用量并注明理由。

  通知表示,为做好慢性病患者合理用药管理工作,将定期对延长用量的处方进行点评检查,对不合理用药和治疗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按照医疗机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同时,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药品配备率,引导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此前,广大慢性病患者普遍反映就医困难,开方取药频繁往返医院挂号就医,不胜其苦。此项举措将减少患者往返医院次数,方便慢性病患者就医,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记者潘莹)


  
0 条评论
慢病界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E-mail:mbj@ncd.org.cn 京ICP备09085420号-2 法律顾问: 北京特派律师事务所 网站制作博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