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心血管病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的通知 下一篇: 一文读懂:《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
分享到:
当前位置 : 资讯 > 政策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罕见病病例诊疗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
2019-10-16
来源:医政医管局
10752
0
建立信息系统收集相关资料,有利于了解我国罕见病流行病学、临床诊疗和医疗保障现状;为制定人群干预策略、完善诊疗服务体系、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提高药物可及性提供科学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中“建立罕见病患者登记制度”的要求,我委组织开发了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进行罕见病病例诊疗信息登记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罕见病病例诊疗信息登记工作

  建立信息系统收集相关资料,有利于了解我国罕见病流行病学、临床诊疗和医疗保障现状;为制定人群干预策略、完善诊疗服务体系、提高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提高药物可及性提供科学依据。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全国罕见病诊疗协作网(以下简称协作网)成员医院要高度重视,按照《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工作管理方案》,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组织管理

  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指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信息系统省级管理员),负责辖区内信息登记管理工作。各协作网成员医院要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指定信息系统医院管理员,有条件的医院可以成立罕见病专项管理办公室。请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于2019年10月18日前,将汇总后的省级及协作网成员医院管理员信息反馈我委医政医管局。我委将据此开通省级管理员账号,省级管理员根据《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手册》为辖区内协作网成员医院开通医院管理员账号,并按照要求登录信息系统(https://zhibao.nrdrs.org.cn)进行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三、做好信息登记和日常管理

  各协作网成员医院应当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病例信息登记工作。对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期间诊断的病例,应当于2019年12月31日前登记完成;对2019年11月1日起新诊断病例,应当发现一例,登记一例。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纳入医疗日常管理统筹安排,做好登记信息质量控制,并将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协作网成员医院动态调整的重要参考指标。鼓励非协作网成员医院按照要求开展信息登记工作,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做好账号分配管理等工作。

  四、做好信息化建设和安全管理

  鼓励进行信息登记管理的医院,按照《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接口文档》《中国罕见病诊疗服务信息系统数据采集接口标准》,与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信息自动填报功能,减轻工作负担,提高数据质量。同时,注意加强安全防护,保障数据安全。

  
0 条评论
慢病界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E-mail:mbj@ncd.org.cn 京ICP备09085420号-2 法律顾问: 北京特派律师事务所 网站制作博乐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