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组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要求今年11月中旬前挂牌,年底前完成“三定”工作。
??《实施方案》明确,将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以及省民政厅承担的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正厅级)。保留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组建福建省医疗保障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正厅级),将省财政厅承担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配送管理、医疗救助等职责划入省医疗保障局。
??《实施方案》要求,今年11月中旬前完成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班子配备、人员转隶、挂牌、办公场所调配、公共处室集中办公等工作;12月底前,基本完成“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工作。
??此前,于9月30日召开的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任免名单,其中,柳红被任命为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