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到2020年底,在500个县(含县级市、市辖区)初步建成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在2019年的“第十届中国慢病管理大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江蒙喜研究员对县域医共体的建设发展进行了精彩解读,并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思考。
县域医共体建设面临困惑
目前,县域医共体建设还存在着一些困惑,例如: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需要组建的数量,医疗集团垄断是否会降低效率;
基层医院管理较死板缺乏活力、牵头医院没有足够的精力;
县域资源如何实现下沉,牵头医院坚持引导帮管并举;
正确处理好医疗与预防的关系;
积极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发展研究中心江蒙喜研究员
当前,主要有两大因素限制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
传统基本药物制度,导致基层医疗机构无药可用;
传统收支两平衡的绩效工资制度,使基层医务人员失去动力。
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能够有效促进资源合理分布,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卫生事业人才良性流动,转变广大患者的就诊模式,提高地区的整体医疗水平。
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
实践表明,县域医共体建设既有利于密切县域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联系,进一步提升基层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也有利于贯彻落实“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理念,为广大居民提供连续性、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
建设县域医共体要遵循三个原则:
改革体系、发展机构、强化运营,同时实现机构向全域、管控向发展、医疗向健康的转变。
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
理清政府与县域医共体权责
县域医共体要确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
政府主导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该投就投、该放就放;说到做到。
政府要把相应的县域医院管理权限和基层医疗机构相应运行相关的权力给县域医共体。
县域医共体建设需要突破三点:
第一,单一机构向全域的转变,即要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
第二,公立改革,公立医院医疗费增幅不超10%;
第三,由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迁移。
县域医共体内部的关系很重要,作为牵头医院的县级医院要对成员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医院的人、财、物进行管理,让专业人管专业事。
对基层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不变,主要包括:
投入渠道、资产属性、职工身份。各个医共体之间是权利和责任的关系,要坚持权随事走、钱随事走。
积极探索医疗共同体建设新模式
加强体系建设,医疗费用、患者就诊和医保局向县域医院回流。很多地方在县域医共体建设过程中出现了两个困境:
进一步弱化县域内的综合服务能力,把县域医院变成县级医院。
机构的发展主要看两个层面,即医疗层面和财务层面。
医疗层面是整个县级医院自身以及县级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能够看更多的病,能够开展更多的新技术。
财务层面是总量、收入结构和支出结构。门诊收入和住院收入肯定要提升,因为县域内的医疗机构收入合理增长越高,国家和省域内的医疗机构增长才能往下降。
只有保基本、强医疗、提公卫,才能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准确的功能定位,正确处理好医疗和公卫之间的关系。
减轻患者负担、提高职工待遇、提升患者满意度是县域医共体的社会价值。
促发展、提能力、优效率是县域医共体的考评原则。
建设医共体需要实现县域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财政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县域内百姓健康水平的提升。
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积极探索医疗共同体建设新模式,优化了医疗资源布局,进一步促进了分级诊疗制度落实,提升了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将更好地满足居民医疗服务的需求。